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: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:
(一)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;
(二)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;
(三)拒绝医疗的;
(四)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。
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工伤相关知识:
工伤赔偿常见问题
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?
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?
工伤职工工伤复发,确认需要治疗的如何处理?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实施前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分为几级?
企业职工在工作休息时间发生的损害事故可否界定为工伤事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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